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交通运输部近日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及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现就做好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两节”及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周密安排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厅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两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负责人要身体力行,切实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位置、抓在手上,提前准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针对“两节”和春运期间学生流和务工流、探亲流的特点,全面落实和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靠前指挥,深入企业、基层和现场,加强对管辖范围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车船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行业安全监管,保障节日期间交通运输生产安全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单位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人、车、站、路”四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运输工具一律不得从事“两节”及春运期间的运输生产。
一是加强道路旅客运输的安全监管。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为重点,强化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源头防范,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超员、超速、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非法违法现象的打击力度,强化客运站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逢包必检,严禁乘客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出站客车逢车必检,坚决杜绝站内超员发车现象。积极推行长途客车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严禁疲劳驾驶。“两节”及春运期间,所有长途客车必须装有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告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旅客的监督,并快速公正处理举报信息。二是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确保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有效;确保有关安全警示标识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确保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要求进行载运。三是加强对冬季不封冻渡口渡船水上安全监管力度。四是加强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施工备料)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冬季施工预防坍塌事故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施工企业将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冬季用火用电及火爆品的使用管理等作为安全管理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施工;五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除火灾隐患的各项措施。
三、立足超前防范,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元旦和春运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保持应急状态,全力抓好节日期间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公路管理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好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提前发布道路水路通行情况和预警信息,并做好冰冻暴雪天气道路的除雪防滑和应急保通工作;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运输组织工作和突发情况下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确保突发情况的及时应对和运输,最大限度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
四、加强节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节日值班值宿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出现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故和险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