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公众信息网信息采集更新办法
吉林省交通公众信息网是宣传和了解我省交通的重要阵地,其网站为展示交通、服务社会提供了平台。为进一步提高网站质量,达到及时更新信息、落实工作责任的目的,现就网站信息采集与更新工作规定如下:
一、信息采集与更新的责任落实
吉林省交通公众信息网所需采集与更新的信息大体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集中更新的内容,即吉林省交通公众信息网首页需要的内容。这部分内容所涉及到的单位应定期以电子文档(用WORD编辑)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所需更新的内容提供给吉林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由其统一审核、修改及上网发布。各单位、各部门具体负责的栏目暂定如下:
机构简介:厅人事劳资处
政务公开:厅办公室
精彩回顾:各单位、各部门
规划展望:厅规划计划处、厅科技教育处
交通法规:厅法规处
科技教育:厅科技教育处、厅人事劳资处
公路管理: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
道路运输:厅运输管理处、省运输管理局
公路工程:厅建设管理处、省交通建设集团、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省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省天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省公路勘测设计院、省交通厅四白、长白一级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省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长吉办公室、省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长余办公室
交通规费: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局
招商招标:厅规划计划处、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省厅电子邮件地址是:jlsjtt@public.cc.jl
第二类是各单位的网页或网站的内容,这部分应由各单位自行承担。为了体现出网站信息的实时性、客观性、真实性等特点,要求各单位要对网页的内容定期进行更新。
关于吉林交通报社负责的首页"本地交通资讯"栏目信息,应坚持每天进行更新,特殊情况下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二、具体要求与作法
1、 对于需要集中更新的内容,各单位、部门的信息采集与更新责任人应做到随时发生随时上报,及时提供反映各单位情况的上网信息。
2、 对于本单位的网页,要求页面整体风格至少每半年调整一次;网上信息每个月至少更新一次,应力争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调整与更新。
3、为达到本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之目的,省厅每年将根据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进行汇总与评比,排出名次,在网上进行公布,并进行适当的表扬与奖励。
4、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严密的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按国家信息保密的有关规定审查上网信息,如出现泄密现象应由有关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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