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吉林省交通厅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联合审核
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63条、《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15条
期限: 45个工作日
数量: 无数量限制
收费: 无行政许可收费
办理程序:
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后向省政府政务大厅交通窗口提交申请。许可机关按照《价格法》和《行政许可法》第四章规定办理





  1. 已经依法取得收费权
  2. 已经依法批准收费期限
  3. 同意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规模、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收费标准
  4. 申报的收费方案切实可行




  1. 申请人资格证明(经营性组织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提供登记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书
  3. 收费方案
  4. 获得收费权的批准文件
  5. 收费期限的批准文件
  6. 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规模、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证明材料
 
无标题文档